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管理工作,2013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共十五条,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
《办法》指出,为促进国家沙漠公园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沙漠公园是指以沙漠景观为主体,以保护荒漠生态系统为目的,在促进防沙治沙和保护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开展公众游憩、旅游休闲和进行科学、文化、宣传和教育活动的特定区域。
《办法》要求,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要发挥生态公益功能,做好合理的功能分区,实行分区管理。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建设范围不得随意改变,不合格单位停止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
2013年9月6日,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并确定了建设国家沙漠公园应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