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日前印发《林业植物新品种与专利保护应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受理、审查测试、审批、行政执法保护和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五方面的支出。
林业植物新品种与专利保护应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支出、测试指南编制支出、实质审查(测试)支出、测试机构支出、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支出、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支出、出版支出、能力建设支出、新品种转化应用和宣传支出、与林业植物新品种和专利保护应用相关的其他支出。
《办法》明确,林业植物新品种与专利保护应用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申报指南指导下的申报制度。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每年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并发布下一年度林业植物新品种与专利保护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国家林业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和要求编制申请项目支出预算。
《办法》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林业植物新品种与专利保护应用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经检查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国家林业局将采取停止拨付剩余项目资金、追回被截留挪用资金,以及取消相关单位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进行相应处罚,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