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的通知》,从编制扶贫实施方案、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加大扶贫支持力度、确定扶贫重点项目4个方面对2015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6号文件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实际,积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在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职工住房改善、管护站点布局、道路建设、饮水安全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抓紧编制本省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十三五”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扶贫工作新机制,减少扶贫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将扶贫工作与国有林场改革紧密结合,建立扶贫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对扶贫目标、资金管理和工作成效等内容实施考评,考评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挂钩;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支持国有贫困林场发展,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林业政策,基本建设投资、森林抚育补贴、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等各项林业资金安排要向国有贫困林场倾斜;在组织实施好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及培训项目的同时,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苗木、花卉、茶叶、林果、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促进林场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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