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对省内四大湿地区进行抢救性保护。
江苏省湿地资源总面积位列全国第五。全省目前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级重要湿地5处。据省林业部门统计,近30年来,全省有8个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2万公顷,全省湿地面积萎缩、生态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基本扭转。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为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全省湿地生态质量下降、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规划》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及流域生态保护整体性、湿地形成和分布特点、湿地面临威胁差异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等,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太湖流域湿地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淮河流域湿地区、滨海湿地区4个区域。重点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工程。主要任务包括:抢救性保护全省重要湿地资源;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开展农用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生态旅游等不同类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引导充分合理利用湿地生产力,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机构队伍、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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