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化委员会近日决定,命名大连市旅顺口区、金州新区和朝阳市北票市、葫芦岛市兴城市为第二届辽宁省森林城市。目前,辽宁省森林城市已达11个。
2013年12月,省绿化委员会启动了第二届辽宁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旅顺口区等4个区(市)经过两年的创建,创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弘扬了城市绿色文明,提升了城市品位。经辽宁省绿委办、省林业厅核查验收,这4个区(市)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辽宁省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辽宁省森林城市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为全省县(市、区),并在辽东、辽中南、辽西北分区域实施不同标准。首届评选于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