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爱鸟养鸟协会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出资6万元表彰在“两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会员。25个会员人数多、开展活动多的先进集体和35名野保意识强、积极组织参与野保宣传活动的先进个人荣获嘉奖。
野生动植物保护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陆续出台,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北京动物园、北京百鸟园(现名丽都花鸟园)、北京濒危动物驯养繁殖中心成为收治、暂养受救动物的率先单位。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北京猛禽救护中心等单位,主动承担了受救动物的接收、诊疗、暂养任务。
近年来,通过组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不管是单位或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都不断增强,主动救护动物的事例逐年增多。2003年北京市共救护各类动物6000多只。被暂养的野生动物,经过精心救治,若体质恢复后便可放归大自然。近两年,北京组织大型放生活动4次,其中在昌平区银山塔林放生黑尾蜡嘴雀约700只;海淀区百望山放生山雀、蜡嘴雀、太平鸟等600余只;江西省鄱阳湖放生相思鸟等600多只。去年,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首次采取空运的方式,将130只南方画眉送至长沙放生。
救治动物并不是保护动物的根本之策,为了让野生动物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北京市市、区县森林公安机关和市林政稽查大队每年都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猎捕活动。自2000年以来,共受理违法经营、非法猎捕案件235起,查获收缴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00多只,收缴食用的熊掌72只、巨蜥5只、鹿鞭25根。查获和放生国际走私猎隼420多只。
在2002年的“候鸟行动”和 2003年的“春雷行动”中,共收缴非法捕鸟网具300多件,野生动物制品168件,查获并放生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鸟类2000多只。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的力度逐年加大,截止去年底,已有19名案情严重的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其中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在执法过程中,共解救巨蜥、穿山甲、眼镜蛇及各种鸟类300余只。 附件:
野生动植物保护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陆续出台,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北京动物园、北京百鸟园(现名丽都花鸟园)、北京濒危动物驯养繁殖中心成为收治、暂养受救动物的率先单位。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北京猛禽救护中心等单位,主动承担了受救动物的接收、诊疗、暂养任务。
近年来,通过组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不管是单位或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都不断增强,主动救护动物的事例逐年增多。2003年北京市共救护各类动物6000多只。被暂养的野生动物,经过精心救治,若体质恢复后便可放归大自然。近两年,北京组织大型放生活动4次,其中在昌平区银山塔林放生黑尾蜡嘴雀约700只;海淀区百望山放生山雀、蜡嘴雀、太平鸟等600余只;江西省鄱阳湖放生相思鸟等600多只。去年,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首次采取空运的方式,将130只南方画眉送至长沙放生。
救治动物并不是保护动物的根本之策,为了让野生动物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北京市市、区县森林公安机关和市林政稽查大队每年都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猎捕活动。自2000年以来,共受理违法经营、非法猎捕案件235起,查获收缴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00多只,收缴食用的熊掌72只、巨蜥5只、鹿鞭25根。查获和放生国际走私猎隼420多只。
在2002年的“候鸟行动”和 2003年的“春雷行动”中,共收缴非法捕鸟网具300多件,野生动物制品168件,查获并放生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鸟类2000多只。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的力度逐年加大,截止去年底,已有19名案情严重的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其中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在执法过程中,共解救巨蜥、穿山甲、眼镜蛇及各种鸟类300余只。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