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1日召开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李容根副省长强调要积极做好全省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巩固和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李容根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汪洋书记、华华省长多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结合我省省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在林业部门的精心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县市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落实基层工作扎实有效;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意见和试点方案,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摸索出了一条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子;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改革方法和改革内容,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切实做好下一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李容根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早作安排,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科学谋划,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总结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三心”,即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信心、有责任心、有爱民之心;“三策”,即对历史遗留问题及山林纠纷协商解决为上策、仲裁解决为中策、法律解决为最后之策等富有成效的做法,不断推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积极做好全省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集体森林资源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抓紧对本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改革意愿和政策诉求,以及集体林地经营状况作一次深入细致调查,彻底摸清社情、民意、林况,认真做好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准备。
四是不断完善林业管理政策措施。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改革工作完成后,要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巩固和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五是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林区社会稳定工作,密切跟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动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工作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妥善解决山林纠纷,尽量避免和遏制因山林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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