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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李美和领到全国第一本林权证,蒸蒸日上的林场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新华社发 |
本报讯(记者/陈清浩通讯员/符信林荫)昨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暨省林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肇庆四会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半年将在继续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和启动全省集体林改。副省长李容根在会上强调,要积极做好全省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巩固和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据了解,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在韶关始兴县、惠州博罗县、肇庆四会市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3个试点县(市)集体林地总面积537.4万亩,林改工作涉及39个镇、411个村(居)委会、4867个村民小组、17.6万农户、71.2万人。3个试点县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和落实经营主体的工作,已登记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面积520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林地面积的96.8%;登记发放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面积497.7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林地面积的92.6%。其中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面积408.7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统一经营(含已流转)山林面积的90.2%。
李容根指出,下一阶段,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继续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全面开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调查摸底,把握群众诉求,尊重农民意愿,紧紧围绕“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目标,不断完善林业体制机制和管理政策措施,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行为,确保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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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农民去年林业收入增5337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大促进了山区农民增收和就业。据统计,2008年3个试点县(市)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5337万元,其中始兴县涉林收入增加727万元,户均增收169元,单提高承包经营林地租金一项可为农民增加收入600多万元,惠及农户12480家,人均每年增收110元;四会市增收2508万元,每个农户每年可增加332元,人均增收83元;博罗县涉林收入增加2102万元,户均增收280元,人均增收70元。陈清浩林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