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绿委办、省林业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可用于造林绿化土地资源摸底调查工作,以科学编制造林绿化规划,实现造林绿化科学管理、统筹协调、持续发展。
通知指出,此次摸底调查工作要涵盖全部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资源主要包括:林业用地中适宜造林(更新)的荒山荒地、沙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地类面积;适宜开展林冠下造林、有林地封育等有林地造林面积;通道绿化、农田林网、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城市绿化、村镇绿化、矿区植被恢复、坡耕地还林,以及校园、营区绿化等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面积。
通知要求各地要搞好与已经完成造林绿化面积的衔接,对于已经完成的造林绿化面积,因成活率或保存率不达标,导致造林失败、需要重新造林的地类,要纳入此次调查规划的范围。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资料(以二类清查资料为主)、造林绿化规划、植被恢复规划等调查规划成果,并与之搞好衔接。
通知强调,摸底调查工作要做到科学规划。在调查摸清可用于造林绿化土地资源底数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根据本地区近年来造林绿化状况和林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目标,科学、实事求是地提出未来10年每年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林的规划任务。调查规划工作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调查和规划。各地上报数据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造林绿化土地资源数据,要积极协调建设、国土、交通、教育、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经审定后上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落到实处。(省绿委办)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