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林业的重点工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东莞确立了“明晰产权、规模经营、生态补偿、按股分利”的改革工作方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日前,东莞率先在谢岗镇南面村、凤岗镇黄洞村、樟木头镇百果洞社区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东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重结合东莞实际,突出三点东莞特色:一是立足林情推进林改。根据东莞66%的集体林地用于规划建设森林公园的基本林情,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村以规划建设森林公园为目标,通过赎买的形式购买集体林地股权,逐步将属地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收归国有。二是立足市情推进林改。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东莞的根本市情。在管好用好生态补偿资金的前提下,大力推广“规模经营”的模式,提倡实行集体统一承包经营,强化森林管理,提高林地收益。三是立足村情推进林改。结合东莞农村实行集体股份制改革的村情,明晰林地股权,将林地收益纳入农村股份分配的组成部分,通过“均股、均利”的方式落实权益,增加农民收益。
通过有效的改革,开创东莞特色的集体林权改革模式,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的目标,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东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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