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和建立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我省森林资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局选择新丰、郁南、梅县、东源和怀集县作为开展为期一年的木材运输巡查工作试点县。近日,省林业局召集试点县及所在地级市林业局有关人员专题学习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动员部署开展木材运输巡查试点工作。
根据《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开展木材运输巡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县应成立以林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林政、法规、森林公安、纪检监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抓紧制定本县实施工作方案,优化整合其中一个木材检查站并赋予流动检查职能,挑选20名综合素质好、具有2年以上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作为木材运输巡查队员,报经省局核准并统一执法标识后,在辖区内县、乡公路和山场源头对运输木材车辆实施检查,严禁上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拦车检查,严禁除巡查队员外的林业部门其他机构和个人上路拦车检查,严禁查验除“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外的其他票证。
在执行木材运输巡查任务时,必须做到着装整齐、文明拦车、亮证检查、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并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查处违法违章运输木材行为,坚决杜绝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酒后执法和执法过错严重的巡查人员,应及时停止其巡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擅自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检查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按法律法规和治理公路“三乱”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林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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