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对坟山、墓地等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通知指出,目前,正值春耕生产和清明时节,野外农事生产用火增多,群众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也将大幅度增加,一些地方对炼山缺乏有效管理,森林火灾隐患多,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一段时间以来,我省雨水较多,不少地方思想麻痹,放松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的突发性估计不足,一旦天气转晴,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2月底以来,我省个别地方已发生了山火。因此,各地要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要迅速行动起来,对节日期间和春防后期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森林防火问责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落实、亲自督导,并组织有关部门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竭尽全力落实防扑火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员安全。
通知强调,要加强火源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清明期间,各级森林防火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林业员、村干部、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坚决管住森林防火区内各类野外用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对坟山、墓地等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控制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坚决堵住火灾源头;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防火检查站,派专人看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严格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罚。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各地要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宣传,提倡文明祭祀。各地要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扑火知识。县、乡镇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到村庄、集市巡回宣传;镇、村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在入山路口、道路两旁,要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烧香烛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增强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清明节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和民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提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祭祖。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阵以待,确保扑火安全。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发生森林火灾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各地要对扑火设施、设备和扑火机具进行检修,确保性能完好,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要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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