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27日)从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自2007年底启动林改以来,全省已有67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省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9.82亿元。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贷款规模将达到25亿元。
力争两年后林权抵押贷款覆盖所有林区
我省自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以来,贷款增速迅速扩大,2008年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数额仅为4.15亿元,2009年当年就新增15.67亿元,增幅将近300%。据今天会议透露,2010年,我省林权抵押贷款要增量扩面,预计贷款规模达25亿元,以后的年度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农业贷款增长幅度,我省蒋力争经过两年的努力,林权抵押贷款覆盖所有林区县(市、区)。
今年林业财政贴息贷款达10亿元
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自2009年启动以来,受到了林农、企业的热烈欢迎。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颁布《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符合国家贴息政策规定且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的林业贷款项目给予连续3年每年3%的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同时,为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最长可以给予5年贴息支持。财政贴息政策的建立,减轻了林业企业和林农的利息负担,增强了金融机构发放涉林贷款的信心。
据统计,2009年我省共争取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900多万元,带动6.27亿元信贷资金投入林业产业建设。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的林业贴息贷款规模近10亿元,其中小额林农贴息贷款规模1.2亿元。目前,省林业局正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林业贷款计划申报和贴息资金管理的程序,加快推进林业贴息贷款。
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即将启动
据透露,目前我省正在抓紧制定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方案,拟将公益林和商品林纳入保险对象,将台风、雨雪冰冻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火灾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林农和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只要参加了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一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就会获得保险理赔。同时,省、市两级财政将对参加森林综合保险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并积极争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我省正积极推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建立工作,有关森林综合保险的方案已经制定,正协商省财政厅、保监局,达成一致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名词解释:林权抵押贷款
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均可用于抵押;利率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而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率,更是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2倍;还款期限上,最长可为10年,林农可通过直接单户申请、联户联保申请等方式,获得最高不超过林权评估价值50%的抵押贷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