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业局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我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将实施重大调整:从今年起,我省将适度扩大和调整省级生态公益林,重点扩大粤北山区五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约493万亩,使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由现在的5321万亩增加到58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5.3%;逐步统一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2012年起,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统一为每亩每年18元。
全省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总值达3205亿
1999年,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12年来,生态公益林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生态防护效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全省森林生态状况持续改善。2009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6.7%,活立木蓄积量达4.18亿立方米,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8012亿元。
在粤北石漠化地区,通过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昔日的石头山变成今天郁郁葱葱的青山,改变了穷山恶水的面貌。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和建设,有效地抑制了沙化土地的扩展和蔓延。目前,全省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72.0%,生态效益总值达3205.15亿元。
生态补偿使2562万人口受惠
我省1999年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最初补偿标准每亩每年2.5元,以后逐步提高,到2007年为每亩每年8元。2008年以来,省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每亩每年递增2元,到2012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8元。中央和省财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带动了地方财政的投入。广州市统筹使用省、市、区财政资金,2008年的补偿标准平均达每亩25元,2009年达39元,今年达41元;深圳市按照省、市、区1:1:1的比例配套补偿;佛山市按照省、市、区4:2:4的比例配套补偿;东莞市除按省、市1:1的比例配套补偿外,从2008年起对农村集体非经济林还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贴。
从1999年开始至今,中央和省财政累计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超过50亿元,今年的补偿资金达8.4亿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范围涉及全省21个市、119个县(市、区)、1867个镇(场)、13567个行政村和10个省局直属林场,惠及全省536.6万农户、2561.8万人口,补偿涉及点多面广。
适度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 扩大面积493万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和建设,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并对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作出重要批示,还就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问题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201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都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建立支持山区跨越式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理中依然存在补偿标准不一、面积不足、结构不尽合理、补偿和管护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为全面规范和完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我省将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调整。据了解,我省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已有12个年头,为适应形势变化,中间也作了一些管理上的调整。这次政策调整,是12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出发点和着力点是适当扩大面积、调整优化结构、规范补偿标准。扩大和调整生态公益林493万亩,使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815万亩左右,所处的生态区位更加重要,布局更加合理,面积更加集中连片,林分质量更高。
据透露,今年我省将适当调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布范围,各地调整必须严格按照生态区位优先、集中连片、依法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长远发展原则等五原则,严禁借机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等级高的生态公益林调出作为商品林经营,也严禁将不符合区划条件的林地调进,确保做到调整后生态公益林质量较高且集中连片。现有优势树种为桉树的生态公益林,原则上应调出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
省林业局强调,在调整过程中,不准借机将乡土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生态功能等级较高的水源涵养林调出,用来种植桉树、油茶等用材林、经济林;不准将生态公益林中保留的桉树作短轮伐期商品林经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这些桉树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这些桉树必须种植20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采伐,否则不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准借机砍伐生态公益林,要杜绝个别地方借扩大和调整的名义,将生态公益林调出砍伐,或将采伐迹地调入生态公益林;不准弄虚作假、虚报面积,重复区划生态公益林、重复领取补偿资金;不准截留、挪用补偿资金,对自留山、责任山,要将补偿资金总额的75%,即损失性补偿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要将损失性补偿的70%以上发放到林农手中,任何单位、个人、集体都不能截留、挪用损失性补偿资金,严禁简单地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村集体后任由少数村干部随意使用。
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切实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滥砍盗伐、侵占林地、毁林开荒、滥捕乱猎、乱挖滥采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严打行动,严肃查处涉林案件。(林荫)
附件:
全省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总值达3205亿
1999年,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12年来,生态公益林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生态防护效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全省森林生态状况持续改善。2009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6.7%,活立木蓄积量达4.18亿立方米,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8012亿元。
在粤北石漠化地区,通过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昔日的石头山变成今天郁郁葱葱的青山,改变了穷山恶水的面貌。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和建设,有效地抑制了沙化土地的扩展和蔓延。目前,全省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72.0%,生态效益总值达3205.15亿元。
生态补偿使2562万人口受惠
我省1999年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最初补偿标准每亩每年2.5元,以后逐步提高,到2007年为每亩每年8元。2008年以来,省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每亩每年递增2元,到2012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8元。中央和省财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带动了地方财政的投入。广州市统筹使用省、市、区财政资金,2008年的补偿标准平均达每亩25元,2009年达39元,今年达41元;深圳市按照省、市、区1:1:1的比例配套补偿;佛山市按照省、市、区4:2:4的比例配套补偿;东莞市除按省、市1:1的比例配套补偿外,从2008年起对农村集体非经济林还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贴。
从1999年开始至今,中央和省财政累计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超过50亿元,今年的补偿资金达8.4亿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范围涉及全省21个市、119个县(市、区)、1867个镇(场)、13567个行政村和10个省局直属林场,惠及全省536.6万农户、2561.8万人口,补偿涉及点多面广。
适度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 扩大面积493万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和建设,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并对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作出重要批示,还就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问题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201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都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建立支持山区跨越式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理中依然存在补偿标准不一、面积不足、结构不尽合理、补偿和管护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为全面规范和完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我省将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调整。据了解,我省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已有12个年头,为适应形势变化,中间也作了一些管理上的调整。这次政策调整,是12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出发点和着力点是适当扩大面积、调整优化结构、规范补偿标准。扩大和调整生态公益林493万亩,使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815万亩左右,所处的生态区位更加重要,布局更加合理,面积更加集中连片,林分质量更高。
据透露,今年我省将适当调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布范围,各地调整必须严格按照生态区位优先、集中连片、依法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长远发展原则等五原则,严禁借机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等级高的生态公益林调出作为商品林经营,也严禁将不符合区划条件的林地调进,确保做到调整后生态公益林质量较高且集中连片。现有优势树种为桉树的生态公益林,原则上应调出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
省林业局强调,在调整过程中,不准借机将乡土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生态功能等级较高的水源涵养林调出,用来种植桉树、油茶等用材林、经济林;不准将生态公益林中保留的桉树作短轮伐期商品林经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这些桉树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这些桉树必须种植20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采伐,否则不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准借机砍伐生态公益林,要杜绝个别地方借扩大和调整的名义,将生态公益林调出砍伐,或将采伐迹地调入生态公益林;不准弄虚作假、虚报面积,重复区划生态公益林、重复领取补偿资金;不准截留、挪用补偿资金,对自留山、责任山,要将补偿资金总额的75%,即损失性补偿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要将损失性补偿的70%以上发放到林农手中,任何单位、个人、集体都不能截留、挪用损失性补偿资金,严禁简单地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村集体后任由少数村干部随意使用。
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切实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滥砍盗伐、侵占林地、毁林开荒、滥捕乱猎、乱挖滥采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严打行动,严肃查处涉林案件。(林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