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林业局组织召开《珠江三角洲地区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20年)》评审会。孟帆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讲话。评审专家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规划》是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具体行动,对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文明、宜居城乡和“幸福广东”具有重要指导和战略意义。
几年来,珠三角9市为创建优良发展环境,因地制宜,相继加快森林公园的森林景观资源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至2010年底,珠三角地区已建立各类森林公园223处,总规划面积37.92万公顷。基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国家森林公园为骨干,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相互协调发展的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体系。森林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效益进一步增强。2010年,珠三角地区森林公园接待游客达5200多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1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1%和47.1%。
孟帆指出,珠三角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立足于珠三角地区现有的森林风景资源,充分考虑森林公园建设情况以及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对提高珠三角地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森林公园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的良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孟帆强调,为了进一步推动《珠江三角洲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今后珠三角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林场总站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的部署,明确各地森林公园建设的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具体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好本市范围内的森林公园建设任务。
二是推动《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实施。要提高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认识,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的领导和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要加强宣传,扩大《条例》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不断强化森林公园的地位和作用;要积极协调,争取各级财政对森林公园的投入;要好科学发展规划,在制定珠三角《规划》的基础上,还要制定全省森林公园10年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全省今后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要着手建立我省《森林公园等级评鉴制度》,并且做到定期检查、定期评定,促进全省森林公园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要强化行业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打击破坏森林公园的违规违法活动。
三是完善珠三角各地森林公园发展各项配套政策。尽快在珠三角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积极向地方财政争取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努力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大生态旅游消费,带动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林场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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