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按照调处率要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的《印发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张育文厅长“五个到位,两个确保”的要求,努力探索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开展山林纠纷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排查、全力调处,取得可喜成绩,实现了开门红。
一、召开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3月中旬在惠州召开了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山林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短期内化解一大批山林纠纷,以扩大林改确权面积,为年底林改检查验收扫清障碍。
二、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预期效果。4月全省掀起山林纠纷专项治理行动高潮,实现了山林纠纷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大考核的新局面,共调处解决了山林纠纷案件10369宗,涉及面积143亩。各地高度重视,湛江市分管副市长陈岸明、茂名市分管副市长李观来亲自担任山林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惠州市各县区实行四套班子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定调处时限。汕头市将39宗重大案件分解落实到区县分管领导。
三、狠抓“两种重点县”取得明显成效。经全面排查,全省确定了山林纠纷积案量大的10个县和涉林信访问题突出存在维稳隐患的10个县,省府调处办分别召开座谈会,给各重点县政府发督办通知书,进行重点督办。各重点县高度重视,采取调处重心下移、乡镇领导包案、“以奖代补”、年终考评等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紫金、信宜、电白、东源、高州、从化、和平、南雄、罗定和龙门等10个重点县共化解林权争议案件7440宗,解决争议面积72.5万亩。
四、协商调处,一大批山林纠纷案结事了。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协调处理山林纠纷案件13418宗,涉及面积227万亩,调处率达80%,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明确和稳定了山林权属,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全省林改工作进入全面检查验收和林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跨省、市纠纷调处有新突破。妥善解决清远市小龙林场与湖南省江华县麻石洞村委会山林纠纷问题,有效遏制了湖南农村抢砍抢种行为,稳控了省界稳定;有效化解了积怨多年的肇庆云浮边界“冰塘”山林跨市纠纷,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来,全省共协调处理跨市案件9宗,面积1865亩,跨县案件94宗,面积42978亩。
六、国有林场与周边农村山林纠纷调处有新进展。省属连山林场与连南县农村集体的山林纠纷问题在省厅领导和省府调处办的积极协调下,在清远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连南县委县政府和连山林场同共努力,连山林场与连南县周边农村集体以签订协议的形式,明确了28471亩的林地权属归林场所有,连山林场成功领取了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七、机构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山林纠纷调处机构的建设,广州、河源、惠州、韶关、汕尾、湛江、茂名等市相继成立市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今年初,梅州市委市政府发文,将全市8县(市、区)调处办统一从正股级升格为副科级。江门市把原来属于临时的调处办改为常设机构,成立了林政和林权争议调处科,挂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调处办公室。云浮市也成立了调处科,并加挂云浮市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八、强化培训,全面提升调处人员素质。采取全省集中培训和深入到广州市、河源市等重点林区分片培训等形式,邀请省林业厅、省信访局、省法制办等单位有关领导、专家、大学教授对一线调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讲课。一年来共培训了市、县调处办,乡镇林业站、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基层调处工作人员共2000多人次。。
九、问计专家,召开研讨会。12月8日,组织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及各市调处办主任在广州召开全省山林纠纷调处与信访维稳工作研讨会,专家们从纠纷的成因、类型,当前山林纠纷的形势,调处的方式方法运用、法律法规适用等不同角度,探讨了我省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对策建议。省府调处办将专家们的发言材料汇编成册,供全省调处工作人员学习参考。
十、严格考核,确保成效。12月中下旬,对广州、韶关、河源等14个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交叉考核,重点考核各市调处机构建设、山林纠纷案件调处、信访案件办理、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考核结果全省通报,确保调处工作成效。(林权争议调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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