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至12日,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陈伟坤率领省检查验收工作组30多人到茂名市检查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工作。副市长吴刚强在茂名迎宾馆向工作组汇报了我市林改工作情况。省工作组分成5个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展开为期4天的实地检查验收,认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工作成效显著,高分通过了检查验收,标志着我市林改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和发展。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我市林改工作于2009年11月全面启动。全市纳入这次林改的集体林地有829.3万亩,涉及农户人口527.2万人,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林改工作,明晰了林地林木产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并确立了林农和业主的主体地位,提高了造林护林积极性,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林改目标,促进了林业生产力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2011年全市农民涉林人均收入1760.8元,比改革前的2009年人均增长了356.2元。全市共发放林权证137199本,发证率为98.9%;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815.0万亩,发证率98.3%。共发放股份权益证书74.5万本,涉及集体经营林地410.9万亩,占纳入林改集体经营林地面积的 97.1%。共调处山林纠纷2723宗、面积26.2万亩,办结率达88.6%。通过配套改革,全市各县(市、区)理顺了林业基层站体制,均设置了林业站,全市69个林业站、11个木材检查站均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核拨。各县(市、区)成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森林资产评估中心、森林资源及产权登记管理机构,指导建立了一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同时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全市林权抵押贷款2.88亿元。
陈伟坤认为,我市林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林改,山林权属更加明晰、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林农耕山致富的积极性更加高涨、林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林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希望认真总结茂名林改工作亮点。(茂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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