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改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林业厅副厅长陈俊光强调,各地要继续发扬不辞辛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再接再厉,扎实有效地做好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
近5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我省林改工作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6.6%;发放林权证面积1.37亿亩,占林改面积的93.4%;全省受惠农民达4346万人,共增收372亿元,人均涉林收入增收超过850元。同时,全省上下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强化林权管理服务,妥善调处林权纠纷,100个县(市、区)完成了基层林业体制改革,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林权登记管理、林业产权交易服务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一步明晰了山林权属,夯实了林业发展基础。日前,省长朱小丹对林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省林业厅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识到位,措施过硬,工作务实,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希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我省林改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很重,全省林改工作总体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明晰产权确权发证还有尾巴,山林纠纷依然较多,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参差不齐,来信来访现象不断增多,部分地方林改统计工作有待加强。对此,各地要重点抓好如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全面完成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要对明晰产权工作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二要提高林地林木登记发证工作质量。三要加大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四要做好林改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尽快将林权发证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建立健全林权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林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二)强化林地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要加强林地林木产权管理,要加快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及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切实强化对林权证的使用和管理。今后各类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征收林地,凡没有依法申领林权证的,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审核或审批;凡不申领林权证(或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尚未发放林权证的林地、林木不得流转。
(三)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一要抓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引导林下经济有序发展。二要建立政府推动和扶持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在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全面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三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德庆、阳春、南雄、信宜、吴川等5个全国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县的做法和经验,推广“一业一协会”的做法,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形式,走产业化经营之路。四要科学管理生态公益林,积极探索多种林下复合经营模式。
(四)着力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一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林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林经济活动的政策扶持,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引导农民开展合作经营,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组织、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业经济发展新格局。三要重点抓好德庆、翁源、始兴3个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县的示范带头作用。每个地级以上市都要建设一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市、区),每个县也要抓一个示范点。
(五)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与经营机制,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一要加快建立与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二要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努力破解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三要认真落实《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四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登记的法律法规,规范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程序,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担保贷款等业务,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五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规范从业人员资产评估行为,确保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为林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六)坚持发扬扎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林改的几项具体工作。要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林改统计报表工作,扎实做好林改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尽快完成森林防火视频会议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