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全省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听取了各地级以上市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林业厅副厅长陈俊光主持会议,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和林改办主任以及省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70人参加了会议。
张育文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各地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全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他指出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很繁重,特别是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仍然很大,要切实将进一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深化林改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张育文要求,各地要从战略高度全面提高对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和加快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树立危机意识,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列为林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扎实加快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重点抓好如下四方面工作:
一、再动员,再部署,坚决打好登记发证工作这场攻坚战。要坚决克服消极、厌倦情绪,坚决做到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标准不降、保障不弱、队伍不散,集中时间精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和力量,抓重点,破难点,全力以赴抓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要确保林改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二要对登记发证工作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确保到今年底全省林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三要处理好与农民的利益关系。要积极探索制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成效激励性补助政策。四要实行工作问责制。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全力推动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省林改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林地林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凡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中的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指标考核,凡达不到考核标准或因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引发重大越级集体上访事件的,将严格按要求逐项扣分。
二、再审核,严把关,切实保证登记发证工作质量。一要对已发放的林权证和股权证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有错必纠。二要加强内业审核把关。三要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四要坚决纠正自留山、承包责任山联户发大证、勾大图的情况。五要确保集体经营山林所得收益70%以上尽快兑现分配到户。六要加强县级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到林权宗地信息全部转绘录入新的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一要加强山林纠纷调处。二要妥善解决集体林场、联办林场经营历史问题。三要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四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四、强化管理,确保林权证的法律地位。林权证是林地林木权属唯一的法律凭证,今后各类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占用林地,凡没有依法申领林权证的,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审核或审批;凡不申领林权证的,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尚未发放林权证的林地、林木不得流转。要加强林权登记、林业产权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规范管理。
张育文强调,各地在全力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深化林改的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二是着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林业改革发展处)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