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在省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的主持下,汕头潮南区陈店镇流溪村与揭阳普宁市糖厂代表在流溪山现场举行了汕头揭阳边界普宁糖厂划定权属界线仪式,汕头揭阳两市各级政府以及市、县(市、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见证了双方当事人打桩定界,划定权属界线。汕头市人民政府饶冬晓副秘书长、揭阳市人民政府邱伟泽副秘书长出席了仪式并作讲话,省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代表政府工作部门为双方当事人转交了划定权属界线意见书,标志着这宗纠葛已久的跨市山林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汕头潮南区陈店镇流溪村与揭阳普宁糖厂就原普宁糖厂用地权属存在争议由来已久,2011年7月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处理。省政府领导十分关注,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副省长刘昆专门作出批示,同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要求由省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会同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和汕头、揭阳市政府按规定调解处理。省林业厅对此高度重视,张育文厅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府调处办要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加大调处力度,尽快结案。孟帆副厅长亲自部署研究,提出了工作思路和调处方案。省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省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和省民政厅及时成立工作组,在汕头、揭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潮南区和普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多次踏勘现场,查核原始材料,认定事实依据。通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普宁糖厂识大体、顾大局,主动退还3.21亩林地归潮南区陈店镇流溪村所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仪式上,省府调处办为各方转交了由省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与省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联合下发的粤府林调《关于揭阳市普宁糖厂退还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流溪村山林土地权属的意见》(〔2012〕25号),建议流溪村凭这个意见书尽快向职能部门申请核发山林权属证书,发展生产。
原普宁糖厂用地权属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普宁糖厂、流溪村双方干部群众本着安定团结、合理开发土地,共同奔康致富的良好愿望,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好事。(省厅调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