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31日,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透露,今年,省政府决定全省再扩大400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至此,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6214.21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7.7%。从2013年起至2017年,省政府决定按每年每亩增加2元的标准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并试行实施激励性补偿,到2017年每亩最高可以拿到28元。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在会上强调,各地要扎实做好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和落界成图工作,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主持会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新思路,此次率先实施激励性补偿政策,将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在一般性补偿的基础上,试行实施激励性补偿,即计划对不同的生态公益林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从2013年起至2017年,全省按每年每亩2元的标准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其中0.5元用于基础性补偿,用于提高全省所有的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1.5元用于奖励性补助,每年由省综合考评各地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成效,按一定比例对位于前列的县(市、区、场)给予激励性补助。到2017年,每亩生态公益林最高将达28元,最低的只有22元,逐渐拉开了补偿差距。这次新增的生态公益林指标将重点安排给河源、梅州、韶关等生态发展区,以及清远、茂名、潮州等地,省林业厅要求各地优先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扩大为省级生态公益林。
张育文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生态公益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厘清重要关系,认真扎实做好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和落界成图工作。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生态建设需要与尊重群众意愿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公益林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
张育文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要求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足额发放损失性补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做到认识、责任、政策、发放、监管“五到位”。二是必须管好用好管护经费,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张育文要求,各地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新思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生态公益林工作要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一是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目前,我省计划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及周边,大江、大河流域,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以及城市、工业厂区周边和交通干线两侧等生态区位比较重要,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选择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分布区域,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二是实施激励性补偿政策,调动群众爱林护林积极性。省林业厅、财政厅经过反复磋商,决定从2013年起,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在一般性补偿的基础上,试行实施激励性补偿。三是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开展适度经营利用活动。(编辑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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