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31日,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在会上强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是我省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部门迄今为止总量最大的一个专项资金,各地各部门要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张育文指出,我省自1999年起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到2012年,中央和省财政实际共投入补偿资金71.6亿元,惠及人口559.7万户、2649.7万人,约占全省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二。为管好用好资金,2000年我省就已经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林业厅修订出台了《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都十分重视对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多次开展专项稽查、审计工作。从历次的检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地方都能按照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补偿资金使用,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今年3月以来,省林业厅牵头组织全省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张育文强调,各地必须足额发放损失性补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按时足额发放好损失性补偿资金,即使有些地方人均补偿金额很小,但也事关政府的诚信,事关全省林业发展的大局,任何一个地方出问题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做到认识、责任、政策、发放、监管“五到位”。对今年全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必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强硬的手段,尽快逐一整改,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省财政厅、林业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希望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发扬“不怕困难、不怕麻烦”的精神,全力做好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张育文要求,各地必须管好用好管护经费,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总额的18%为管护人员经费,另有1.5%、1.5%、1%分别为县、镇、村的管理经费。这笔资金的主要用途应该是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支出,其次是管护工具购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宣传培训、检查验收等生态公益林日常管理经费。从今年起,管护人员经费禁止用于基层林业干部的工资、补助发放,特别是严禁用于已基本完成林改配套改革,已下放乡镇或已撤并的林业站,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的林业干部的工资和福利。管护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即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总额的12%以上,必须用于管护工作劳务支出。各地可以大胆探索、创新管护工作新途径,比如,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与劳务公司或个人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总之,希望各地切实用好、管好管护管理经费。
张育文强调,各地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加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是生态公益林工作中一种重要的常规监管方式。从历年的检查情况来看,问题主要发生在镇、村两级。为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资金高效、规范、安全运行,我省计划利用1-2年时间,建立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数据库和补偿联络员制度。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大补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定期开展补偿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追踪检查,努力实现检查监督常态化和全覆盖,做到群众舒心、领导省心、上级放心、大家安心。(编辑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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