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务林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则成为我们落实这一首要任务的重要课题。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强调,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工作,力争广东成为全国生态建设第一省、森林碳汇第一省、林业产业第一省。当前,全省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从今日起,本网站将陆续刊登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文章,敬请关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特别强调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生态产品”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核心理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增强我省现有6215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我省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从建设示范区、实施激励性补偿、发展林下经济、加强资金监管等四个方面,创新生态公益林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在开展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我省计划选择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及周边,大江、大河流域,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以及城市、工业厂区周边和交通干线两侧等生态区位比较重要,交通比较方便,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分布的区域,以保护森林生态为基本目标,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区域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使生态环境优势成为重要的发展资源优势。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建立200个左右,总面积约500万亩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点),到2020年,全省建立800个左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点),总面积占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三分之一左右。围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培育生态文化,把示范区(点)建设成为展示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的阵地,探索管理模式的试验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基地,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生态环境、生存环境、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需求,建设生态优美的幸福广东。
(二)实施激励性补偿政策,调动群众爱林护林积极性。2013~2017年,为提高各地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省财政将延续每亩每年2元的做法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提高标准部分资金将分为基础性补偿和奖励性补助,以对不同的生态公益林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每亩每年提高的2元补偿资金中,0.5元为基础性补偿,1.5元为奖励性补助资金,用于对管护到位、林相好、碳汇多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奖励性补助,每年由省综合考评各县(市、区、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成效,按一定比例对位于前列的县(市、区、场)给予激励性补助。
(三)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体制,完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政策,鼓励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在确保生态公益林主导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下,按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和地类进行分级管护、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林区群众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为生态旅游、林下种养等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开发利用非木质林副产品,让林农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调动他们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粗放的管护向集约化的经营转变,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资源在山区综合开发和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
(四)建设生态补偿信息系统,实现资金发放常态化监管。全省争取用1~2年的时间全面收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受益农户信息,建成补偿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一方面利用补偿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安全发放模式,通过开设生态公益林银信专门账户直接发放,或通过其他惠农直补政策开设的资金账号直接发放,减少中间环节,减少现金发放,逐步做到资金发放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通过随机调取补偿信息数据库中的补偿对象基本信息,建立补偿对象联络员制度,采用邮件、信函、短信等多种形式,经常跟踪各地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实现资金发放常态化监管。(省生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