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邓海光副省长在会上强调,要推动我省林业朝着生态主导型的方向转型发展,把生态区位重要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以及生态脆弱区等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力争“十二五”期末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到7000万亩,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全省生态承载力。张育文厅长要求,要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和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试行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会议对我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省生态办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全办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海光副省长、育文厅长的讲话精神,统筹谋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创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途径,采取竖立宣传牌和标语牌,在电视、电台、报刊上播发公益性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民生态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力宣传补偿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推进阳光政策、阳光补偿、阳光发放、阳光监管等“四个阳光”的有效落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二、严管补偿资金发放,确保林农得实惠。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稽查各地补偿资金落实到位情况,每年抽查20个以上的县(市、区)进行追踪检查。当前重点跟踪暂未发放补偿资金较多的县(市、区),督促要求其依法依规按程序规范发放补偿资金,建立补偿对象联络员制度,加大对补偿资金的落实跟踪力度。每年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中给予通报。二是建立全省补偿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信息公开。全面收集补偿对象的相关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行信息公开。今年进行试点,全省争取用1-2年的时间,全面建成补偿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三、试行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调动群众爱林护林积极性。从今年起,我省将试行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对管护到位、林相好、碳汇多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奖励性补助,通过对不同的生态公益林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并逐步拉大差距,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农民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
四、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2012~2020年,我省计划在生态区位比较重要,交通比较方便,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分布的区域,以保护森林生态状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力为目标,建立800个左右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2013年,拟建立50个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试点面积100万亩左右。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培育生态文化,实现“林分质量提升,保护管理规范,经营利用合理”,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展示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的阵地,探索管理模式的试验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基地,宣传生态文明的窗口,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的胜地,广东最美森林的典范。
五、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体制,完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政策,充分开发利用非木质林副产品,让林农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资源在山区综合开发和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调动林农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粗放的管护向集约化的经营转变。
六、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市、县的工作,掀起新一轮绿化广东新高潮。制定林业生态县创建督办意见,督促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进度较慢的市、县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到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争取2014年实现珠三角地区全面建成林业生态市,2015年全省基本建成林业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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