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精神,9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冬季和201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特别是中秋、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在林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要全面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必须积极履行职责,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约谈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管理,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一是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以9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森林防火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二是抓好野外火源管理。要采取“疏、堵、管、控”相结合的措施,加强对生产性用火和民俗用火的管理。在森林防火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点放孔明灯等。三是大力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清理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以及其他主要道路两旁的可燃物,对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四是加强森林火灾多发区域治理。要着力开展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地方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的森林火灾重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周密部署,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森林消防队要严阵以待,靠前驻防,快速行动,全力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扑火救灾工作的应急指挥。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有关乡镇政府要安排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加强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有火必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省防火办)
另讯:
9月16日,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召开了2013年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我省接着召开套会,省林业厅陈亚广副厅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冬季和201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近期特别是做好中秋、国庆和重阳节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