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珠海市政府于9月30日下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快创建十大网赌平台推荐网站林业生态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环境宜居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海滨城市,把珠海打造成“美丽中国”样板。意见明确了八项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二)遵循绿化建设的“三化”原则,建设节约型园林。坚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分类推进、持续提升的方针,遵循本土化、生态化、特色化的绿化原则,通过城市绿化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宜居水平。坚持节俭办绿化,坚持廉洁办绿化,坚持覆盖、提升和优化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设节约型园林。
(三)大幅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到2016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力争超过53%、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6.32㎡,森林覆盖率超过30.1%。到2020年,将珠海打造成能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宜居环境。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主要出入口、城轨沿线及拱北口岸、城市公园等的绿色覆盖和改造增绿升级,建设,道路绿化精品。大力发展建筑墙体、围墙、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建筑屋顶等立体绿化,加强住宅区和庭院的绿化工作,营造花团锦簇的凌空风景线。
(四)建立功能齐全富有特色的公园体系。制定公园发展专项规划,构建功能齐全且富有特色的公园体系。改造城市公园,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一园一主题”的特色,进一步实现其美化及游闲功能。
(五)大力提升绿化管养水平。合理调整绿化管养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具体的监督考核办法,完善城市绿地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构建绿地地理信息和绿化监管系统。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六)加强绿化规划和政策法规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绿化工作中的引领、指导和硬约束作用。制定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和绿线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健全城市绿化规划、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审查机制。积极探索森林公安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联动执法机制。实施绿化报建和道路绿化“四独立两审核两参与制度”。
(七)建立健全绿化工作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绿化投入机制,规范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健全绿化科研支撑体系,打造高素质绿化人才队伍。
(八)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