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韶关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创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明确,韶关将力争在2021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在全市7个县(市)同期开展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全省首个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地级市。
会议提出,韶关创森建设理念将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善美韶关”为主题,按照“一核七星、三屏六廊”的整体空间布局,突出“点、线、面”有机结合,融入近自然森林理论、森林康养等绿色、低碳现代城市发展需求,展现“山水岭南名城、宜居活力韶关”的城市特色风貌。
会议明确,将在创森总体规划达标期(2018-2021年)统筹投入30多亿元,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为目标,推进9项主要工程任务落实,包括广东粤北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项目,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森林碳汇造林,新增一批城市公园绿地、绿道,建设交通主干道和水系绿化带、森林小镇、绿美古树乡村、森林生态旅游基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各类创森科普教育宣传活动等。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创建形式,用好各类资金,加强宣传造势,严格督查考核,力争如期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此外,韶关还着力构建市县两级联动、全域创森的模式。其中,始兴县在2018年列入省创森试点县之一,可望在2019年通过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会议提出,将在全市广泛推广始兴县创森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其余6个县(市)同期开展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地级市。
据了解,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授牌的城市,其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截至2018年,我省有广州、惠州等9个珠三角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全国首个森林城市群。韶关是全省“一核一带一区”中的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生态优势独特、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等均居全省第一,具有较好的创森基础。市政府于去年3月提交创森申请并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成立了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森林城市 森林惠民”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创森绿地森林资源本底调查,科学编制《韶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于今年2月22日获得国家级专家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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