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森林特别防护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分片挂钩指导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省林业局决定对森林特别防护期和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挂钩指导。
《通知》显示,挂钩指导时间为重要时间节点和森林特别防护期。重要时间节点包括:1.元旦假期;2.春节假期;3.元宵节;4.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省“全会”“两会”期间;5.清明假期;6.五一假期;7.中秋假期;8.重阳节;9.国庆假期。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建立由局领导和相关处室挂钩指导地市的森林防火分片挂钩指导工作机制,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处室业务工作等,重点对森林特别防护期和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抽查。分片挂钩指导工作不代替森林防火业务处室的日常和重点时期督查,坚持分工协调联动原则。挂钩指导内容包括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情况,“五清”行动落实情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扑火物资、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工作情况,森林防火机构设置、森林防火专职专编人员编配等情况,专职护林员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建设和管理情况,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情况等8类。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森林防火分片挂钩指导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督促各地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做好挂钩指导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确保工作成效。指导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进行,工作组要深入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镇村等一线基层开展指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要求尽快整改、限时整改,做到边发现、边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遵守纪律规定。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做到指导不指挥、帮忙不添乱。同时,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当地防控政策规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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