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有效提升全社会森林草原火防控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防灭火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广东林业围绕《条例》重点内容整理了知识问答专栏,一起来看看具体规定~
问: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问: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城市市区的防灭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坚持什么方针和原则? 答:《条例》第三条规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问: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由谁负责?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涉及多个行政区域时如何处理? 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建立联防机制。 问:国家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鼓励和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装备研发和人才培养,推广先进科技与装备,制定完善标准,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如何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整合完善火灾监测预警、预防管理、指挥通信等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