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河源市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河源副市长张丽萍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抓好木材流通管理,凡不符合准入条件,没有建立原材料基地的企业一律不准兴办木材加工厂。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认清形势,肩负起加快林业发展的重任;真抓实干,圆满完成林业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林业五年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60%的县建成林业生态县,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达到550亿元,森林覆盖率保持68%以上。
张丽萍强调,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禁将林木采伐点安排在市区、县城周边交通要道、江河两旁;加强阔叶林采伐管理,严禁超量采伐天然阔叶林和次生林;严禁砍伐阔叶林用于营造速生丰产林;严把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关,抓好木材审批流通管理,凡不符合准入条件,没有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的企业一律不准兴办木材加工厂,今后不再批准和引进木材加工企业;三是狠抓森林防火,遏制森林火灾。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并强化全民防火意识,在全市开展创建“无森林火灾乡镇”及“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县区”活动,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乡镇和县区将给予表彰奖励;四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摆脱基层林业困扰。张丽萍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会上,龙川县政府就营造林建设做了经验发言,河源市政府还分别与各县区政府、新丰江林管局签订了《河源市“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和《河源市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市林业局也与各县区林业局、新丰江林管局及市属国营林场签订了《河源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编辑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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