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我省山林纠纷信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今后工作。省林业局局长、省山林纠纷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萍华,省林业局副局长、山林纠纷信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俊勤、郑伟仪,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办公室、林政处、政策法规处、省森林公安局、省自然保护区办公室、省林场管理总站等处室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据统计,我省现已完成换发林权证面积1.45亿亩,占全省上报应换发证林地总面积1.61亿亩的89.8%,协调处理了山林纠纷案件9133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209.7万亩。全省仍积存有尚未调处的山林纠纷案件12268宗,涉及争议林地面积386.7万亩。
对此,徐萍华局长在会议上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各市林业局(调处办)要参照省的办法,成立山林纠纷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本地区山林纠纷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对全省山林纠纷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各地要对本地区山林纠纷信访问题和人员逐人逐案进行核实排查,登记统计,摸清情况。三是要加大调处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山林纠纷信访处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办法来落实责任。省局将集中力量,集中一段时间抓好山林纠纷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于近期召开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座谈会,具体落实部署该项工作。四是要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山林纠纷信访问题处理要坚持依法依规调处的原则。通过深入排查化解山林纠纷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和减少历史积存的山林纠纷案件,避免和遏制山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长期重复信访、久拖不决的山林纠纷案件要得到有效解决。(林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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