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鉴外地抓好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建设经验,5月21日和24日,市农业局副局长周春生带领林业科有关人员分赴中山市和东莞市参观学习林业建设情况。考察组分别听取了中山市和东莞市林业局的经验介绍,实地参观了中山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山上林分改造、育苗基地和东莞市的道路绿化、园林绿化景点等,并结合我市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绿化工作等实际情况,进行了交流探讨。
考察组认为,中山市和东莞市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值得佛山学习和借鉴:
一是林业管理机构健全。中山、东莞两市林地面积分别为56万亩和83.8万亩,均设有林业局专职机构。同时,绿委办、防火办、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均设在编人员。由于机构、人员健全落实,有效行使了造林绿化工作的职能和协调统筹作用。中山市公路绿化、城镇绿化等规划设计方案都经过市绿委办审定后实施;东莞市绿委办参与各镇绿化规划和全市森林公园建设。
二是政府对林业工作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中山市绿化工作考核方案》规定,绿化专项资金投入占镇(区)当年财政支出1%以上;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东莞市各级政府严格执行造林投入资金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1%的要求,近几年,东莞市财政对造林绿化资金的年度投入平均达到2亿元以上,2004年市财政仅投入建设森林公园的资金就高达5.5亿元,各级政府投入造林绿化的资金达2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出台了一系列林业相关管理办法和文件。近年来,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中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中山市绿化工作考核方案》等;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东莞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到依法治林,依法治绿,把行业管理推向法制化和规范化。
四是抓好林分改造,营造绿色生态屏障。中山市于2003年完成“一区三线”森林改造工程,目前正实施《中山市林相改造工程规划设计》(2004-2008年),对“一区三线”两侧第二重山进行林分改造,面积约5万亩,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东莞市自2000年起全面停止森林采伐,同时大面积推广种植以乡土阔叶树为主的混交林,先后组织实施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林相改造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等,营造了有效的绿色生态屏障;同时,制定了《东莞市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方案》,对森林公园进行整治,发展绿色休闲旅游。
五是注重园林绿化科研,抓好优良树种培育基础工作。中山市于2003年设立“中山树木园”,集科研,推广,科普,科教,种质资源基因保存于一体,建立育苗基地300多亩,为城乡绿化和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配套种源的供应提供保障。(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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