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惠阳区森林质量和绿化率,创建省林业生态区,打造绿色和谐惠阳,推动惠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创建省林业生态区的要求,惠阳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封山育林示范镇和示范村活动。6月7日,印发了《关于创建封山育林示范镇和示范村的意见》,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标准、资金筹措、申报程序、考核制度和封山育林范围和期限。
“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区有30%的镇达到封山育林示范镇标准,40%左右有封育任务的行政村达到封山育林示范村标准。全区的林相有明显的改善,林种树种结构趋于合理、生态功能等级有较大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15年,力争全区各镇、村基本达到封山育林示范镇和示范村标准。全区的林分质量有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森林的多种功能明显体现,基本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森林植被群落,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安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现在开始,对全区现有省、市级生态公益林林地,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的第一、二重山,西枝江、淡水河两岸,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要道两旁第一重山进行封山育林。从2008年开始,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每年将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用于重点区域的封山育林工作,各镇拿出不少于财政支出0.3%资金进行封山育林。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检查,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符合验收标准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开展封山育林工作不认真、不努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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