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珠海市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查行动,重点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野生鸟类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
为配合省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统一开展的代号为“绿盾二号”的全省统一行动,珠海市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等单位,分别对珠海市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野生鸟类,特别是集贸市场和酒楼餐馆等场所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这次检查主要针对国家级、省级保护动物和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这次统一行动主要查处像白鹭鸟、夜游鸟以及各种蛇类等国家级保护动物及省“三有”保护动物。查处的野生动物将会由珠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所统一进行处理,他们将会对这些野生动物进行观察之后再一并放生。
据统计,这次行动总共查获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共109只,其中包括,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鸟类17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野生鸟类7只;“三有”保护蛇类动物85条。而且,在各大农贸市场中查获的野生动物数目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余的都来自酒楼和餐馆。
市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体市民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凡是发现有酒楼、市场经营野生动物的,应该向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所、森林公安举报。(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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