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惠州市林业局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区)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山林纠纷专项治理工作。在龙门县、博罗县、惠城区,工作组深入到镇(办)、村(居)调查了解山林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看到大部分镇、村的大多数山头林木翠绿,林相整齐,郁郁葱葱,许多镇、村、小组都制订有一套护林防火、封山育林的措施,可归纳为:封、管、造、节、改。
封——天然林、水源林,各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山林,分为全封山、半封山,设立标志牌,实行封山育林。全封山不准砍伐,不准割草,不准放牧,封5至10年。
管——加大力度,落实严管。要严格林地管理,不准随意征占和破坏;要按技术规程做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严管林木凭证砍伐;严防火灾、虫害。
造——利用各种经济成分,加大造林力度,绿化荒山,把路边、河边、田边等地种上树或竹,实行优质造林。
节——节约利用木材,节约使用林地,节省有限的森林资源,农村要实行改灶改窑,逐步改革用树木作柴火的旧习,做到节能降耗。
改——改革林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逐步把集体林地分给农户经营管理;改造林分,改单一的松、杉、桉林为适地适树,发展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保持树种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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