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为我们村调解了长达7年的山林纠纷,让在外打工的孩子们放心,我们老人在家里住得也宽心,真的太感谢林业部门的同志了。”一位老婆婆笑着说。原来,我市林业局把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作为去年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共调处结案山林纠纷案件147宗,成绩显著,受到了不少村民的称赞。
我市林业部门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调处方针,千方百计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山林权属纠纷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本部门,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通过2007年的艰辛调解,较好地缓解了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据介绍,茂港区小良镇牛路山村群众与田头埇村群众因瓦雪岭归属问题一直纠缠不清,时间长达七年之久。在去年10月,林业部门接到小良镇林业所报告称,牛路山村已通知村中所有外出务工的青壮年返家,准备在次日集中全村2000多名群众到瓦雪岭砍伐树木。眼看一场两村群斗一触即发,林业部门马上成立山林调处工作组,并及时制订一套完善的调解方案,就山林界线问题进行调解。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做出了让两村村民都满意的调解方案。这宗长达7年之久的山林纠纷,在林业部门的耐心调解下,仅用八天时间就妥善化解了。林业部门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两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像这种成功调解山林纠纷的案例还有很多。据林业部门统计,2007年我市共调处结案山林纠纷案件147宗,面积达14623亩。其中跨县的2宗,县内的145宗。处理群众来信70件,接待群众来访2649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11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减少间接经济损失达8000多万元。
目前,因山林纠纷问题而上访的信访案件呈逐年减少趋势,2007年因山林纠纷问题到市、省两级上访案件宗数比2006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经调处确权后,有12个经济项目顺利上马,8000多亩山岭种上商品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茂名日报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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