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是木材加工企业较多的一个县。为扎实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整治行动,该县迅速行动,落实措施,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一是坚持山上严管,加强源头控制。全县生态公益林区实行封山育林;商品林中禁止采伐阔叶林,只下发人工林中的杉木、桉木的采伐指标,并落实林业站人员和管护员的管护责任,划分区域加强山上巡查。二是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要求各森工站、木材公司对自然流入该县的外来木材和超数量运输的木材,严格进行依法经营,停止经营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剩余物。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购进的木材进行了全面清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给予从严处罚。日前,该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清理整顿行动中发现,江西木材货主邝某运输杂原木到平远木材加工企业销售,一车木材共计21立方米,仅有合法放行证1立方米,其余为非法运输和货证不符,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没收其木材20立方米,并对违法运输木材的邝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统计,至目前,该县共检查过往车辆1200辆次,查处违章运输木材案件36宗,依法没收木材98立方米;全县已关闭木材加工企业1家,限期关闭木材加工企业3家。(平远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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