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茂名副市长陈亚春与茂名市林业部门负责人一行深入化州市,就该市创建林业生态市工作进行调研。
化州市于2003年开始部署创建林业生态县(市)工作。至2007年底,化州市有林业用地面积117.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8.1%,已划定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35.7万亩,已建立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2万亩,在建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共9处,面积约5万亩。该市城区绿化、村庄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均达到省的要求标准。
陈亚春一行与化州市有关领导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化州市关于创建林业生态市工作的情况汇报。陈亚春肯定了化州市创建林业生态市所取得的成效。他强调,化州市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按照省、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创建;统筹规划,营造氛围;因地制宜,抓住重点;加大投入,注重标准,对照创建林业生态县(市)十大标准,明确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加快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创建林业生态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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