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去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凡烧“四边光”等野外用火,须预先向当地村委会报告,经同意后才能用火;凡因生产需要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须向当地镇林业站申报,经县森防办逐级审批后才能用火;经批准炼山等野外用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六不烧”规定。
二是今年县政府计划投入21万元,用于全县178个村委会防火巡查员工资补助,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实行工资与责任挂钩。若发生一宗火灾,即扣除该责任区护林员工资补助200元;若全年没有发生山火,则奖励该责任区护林员工资补助100元。
三是对重点林区小孩、智障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要严加注意,目前已落实10多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责任。
四是造林公司、采伐、种果、木材加工等进山作业人员从今年十月份开始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五是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村民自治试点村工作。广宁已在古水镇梨溪村开展试点工作,古水镇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森林防火责任书。目前,试点工作在有序进行。(广宁县林业局 陈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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