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出台《佛山市创建林业生态区(县)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抓好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治理水土流失、绿色通道、城区绿化等生态工程,到2010年,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区全面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生态体系,实现青山绿水蓝天和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方案提出,各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核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优化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区域生态质量,促进佛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促进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和低效林改造,到2010年,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区全面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其中,森林覆盖率高明区要达45%以上,南海、顺德、三水区达25%以上;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连续3年年净增率达4%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
为加强领导,佛山将成立相关领导机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林业、财政、国土、交通、水利、城建、市政、公路等部门领导任成员。方案要求各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良好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林业生态县建设的全面开展。(佛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