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门市天气干燥寒冷,森林火险等级已上升为最高级别的红色。记者从江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近日,江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据介绍,新《条例》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组织、森林火灾预防措施、森林火灾划分级别和标准、应急管理机制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一步做了规范和完善。根据新《条例》,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给予警告外,还要对个人处以200—5000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2000—10万元的罚款,而以前的《条例》对于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处罚仅为警告或处以10—500元的罚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要求,各市(区)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新《条例》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力争把森林火险降到最低;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