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节期间历来都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今年“清明”“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共同构筑了坚实的森林防火墙,实现了今年“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零火情”,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一是未雨绸缪,防火工作部署及时。市委、市政府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1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采取非常措施打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着力打造文明清明、平安清明。
二是深入宣传,强化了森林防火的社会基础。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横额、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圩镇、林区、田头地段,反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以及乡规民约,增强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逐步成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是齐抓共管,为防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尽职尽责,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经费,使森林防火部门能够及时补充宣传、交通、通讯和巡山护林经费;广播、电视、电信、气象等部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保证了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民政部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以鲜花祭拜先人,减少了火灾隐患。
四是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发生。在清明节期间,市政府组织5个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工作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到各的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加强检查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镇、村和林业站派出干部职工深入山头地块进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是健全队伍,森林火灾得到有效处置。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逐步形成以县(市、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乡(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为基础力量、村级义务扑火队伍为辅助力量的专业、半专业化森林消防体系。做到了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扑救,把森林火灾危害程度降到最低。(韶关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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