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已基本完成,村民得到了实惠,下半年将在全市全面铺开林权改革。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东莞副市长李小梅参加会议。
去年10月,东莞确定了“明晰产权、规模经营、生态补偿、按股分利”的林权改革方针,启动了集体林权改革试点,把谢岗镇南面村、樟木头镇百果洞社区、凤岗镇黄洞村作为三个试点单位,其他有林地的镇也陆续开展林改。目前,试点工作全部完成,完成林改任务16万亩,占全市林改任务的24.5%。
据了解,东莞市林改方式有四种方式。在座谈会上,谢岗南面村村民林岩生称从林改中得到实惠。“林改后,我们一家分得10股,每股年分红月340元。”
市林业局副局长胡炽海说,下半年全面铺开集体林权改革,主要是根据改革镇的具体情况,推广在试点中形成的四种林改方式。
李小梅表示,这次林权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要促进生态保护,尽量避免因林权改革造成林业分散经营。还要打击各种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乱推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林改方式
一是政府统一管理方式。鼓励有条件且林地面积较少的镇(街),通过政府赎买或租用的形式,购买或租用集体林地股权,逐步将属地范围内集体林地收归政府所有或由政府统一经营,强化森林管理。如常平镇郎洲村和九江水村,通过政府赎买的形势收回林地4540亩;
二是以南面村为代表的统一经营方式。主要针对林地面积较大,且经政府规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和已划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集体山林,采取“按股分利”方式落实权益,并维持经营主体不变,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到户;
三是以白果洞社区为代表的集体承包方式。由村委会向经济联合社统一承包经营集体山林,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利”方式,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四是以黄洞村为代表的股份合作方式。黄洞村以林地作价,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全部将集体林地作价配股给村民,由村集体负责林地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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