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政府通报了2009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武江区、浈江区、新丰县三县(区)获得通报表扬。
2009年,各级林业部门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雨雪冰冻灾害森林生态修复工程。狠抓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工作,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全市全年完成造林作业面积57.16万亩,创下了绿化达标以来年度造林作业面积的新高。二是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韶关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和森林火灾问责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积极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不断完善防治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年商品材总采伐量为95.5万立方米,仅占国务院批准下达年森林采伐限额183.88万立方米的51.9%。四是林业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和园林单位(小区)工作,曲江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现有园林单位149个,园林小区35个,绿化先进单位26个。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全市已建自然保护区25个,总面积422.5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1%。
考核结果显示,武江区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重点,依法治林,强化资源综合管护,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营造林工作检查,林业工作成绩显著,综合考核评分列全市第一名。浈江区围绕创建“林业生态区”的目标,切实加大城区出口建设力度,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比较完善,林业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考核评分列全市第二名。新丰县积极开展“绿色生态”造林绿化活动,林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综合考核评分列全市第三名。
通报指出:各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滥伐林木和木材无证非法运输案件;部分地区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火化不利,造成山火多次复燃。甚至因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群众到省、市上访;部分县(市、区)重点生态工程造林质量和赋予质量不高。
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对这次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森林资源持续增长。(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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