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等因素的影响,春节期间东源县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业生态安全,该县主要采取九项措施严防山火。
一、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该县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春节前夕,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把森林防火工当作为春节期间的中心工作抓好抓落实。乡镇干部深入到村、村干部深入到片,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分工深入到各乡镇指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县政府颁发了《东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从2月12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在全县境内林区、山边、林缘实施防火戒严。县电视台坚持每晚黄金时间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广告。县林业局派出两辆宣传车、新丰江林管局派出一辆宣传车巡回宣传森林防火。2月1日至2月12日,全县各乡镇、村在街道、林区路口、山边等位置悬挂和张贴防火标语6500多条,各村护林员穿着统一服装巡山护林,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全民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镇村干部全天候巡查,制止野外用火;各乡镇在重要地段、路口设卡,严禁火种进山;对违规用火人员进行处罚;县林业局和新丰江林管局发出严禁炼山作业通知共150份,重点防止砍伐速生桉后的炼山作业行为。
四、加大对失火纵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全力以赴,提高山火的破案率;县公安局抽出一名副局长、抽调一部分干警专门参与山火案件的侦破工作;凡发生山火,各乡镇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第一时间参与案件侦破,以提高破案率;3月4日以前筹办一次公开审判大会,严惩山火肇事者。
五、强化防火应急处置。针对最近一段时间森林防火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县及时修订和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除了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外,县应急分队也全员上岗,24小时待命,归口县林业局管理,由1名分管林业副县长统一协调指挥;各乡镇也成立一支由30人以上组成的打火应急小分队,并解决扑火必需配备的通讯设备、车辆和工作经费。
六、增加防火经费投入。县政府除负责解决县应急分队队员的补助外,给予每个乡镇补助5000元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费,对全县护林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工作补助(前提是从2月12日开始至4月15日没有发生山火);各乡镇也保证了必要的开支,包括宣传工作经费、打火应急小分队队员和护林员的工作补助等。
七、坚持科学扑救山火。加强林区火情巡查,一旦发生山火,做到及时报告火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把山火“打早、打小、打了”。没有把握在短时间内扑灭的,申请市里派飞机协助灭火。山火被扑灭后,及时组织干部群众清理、留守火场,防止返火,尽最大努力不留过夜火。
八、加强防火督查。县林业局、新丰江林管局干部分工下到各乡镇指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府办、县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县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凡发现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
九、严肃纪律。县府办以书面形式通报各乡镇贯彻落实2月6日市、县森林防火紧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达到问责标准的坚决进行问责、追究责任。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山火报告制度,规定凡发生山火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书记报告,乡镇长向县长报告,并说明原因;一旦发生山火,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东源林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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