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团支部深入光明办事处新陂头林区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在新陂头林区主要的交通路口、附近的村民居住地、游客集散地等设立宣传活动点,向林区种养户以及过往游人等发放防火宣传单,并对林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知识进行宣讲,以增强林区周边群众和游人防范森林火灾的法律意识。
据了解,今年4月1日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与观澜街道办事处交界处“象山”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50亩,烧毁了新区2008年度建设种植的部分生态风景林。经过森林公安全力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归案,此次森林火灾主要原因是刘某法律意识淡薄,烧草开荒所致,属于人为过失造成火灾,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林区、景区周边群众和广大游客的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强化野外用火、吸烟监管,从严控制火灾隐患,新区城管局制定了《光明新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从5月18日开始,联合新区有关部门及办事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大规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山防火、全年防火、全民防火”的联防机制和浓厚氛围,切实维护新区森林资源安全。(宝安日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