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林业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林改司宋云民处长、林改司郭宏伟等一行3人,在省林业局副巡视员黄国如等陪同下,深入封开县江口镇胜利村委会调研林改工作。
调研组听取了镇、村委会、村小组林改情况汇报,与江口镇胜利村委会支书兼主任李金荣、胜利村委会山塘一村民小组组长聂灼华、村民聂海波等10多位村民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村民对林改的认识、林改后林地经营情况、成立村集体理事会、收益分红情况等,认真查阅村民领到手上的《林权证》、《股权证》以及收益分红表等。调研组对胜利村委会推广股份合作制经营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给予高度赞扬,认为该村可以作为林改验收示范点,向全国推广。
封开县自开展林改以来,选定江口镇胜利村委会为全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试点,以推开集体统一经营山林股份合作制经营。一开始,胜利村民参与热情不高。后来,通过镇、村干部逐家逐户的宣传,使得村民明白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以社员自我服务为目的而成立的,通过合作互助提高集体林地规模效益,村民意识逐步提高,纷纷自愿加入本村成立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表决成立村集体理事会机构,推举产生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建立一系列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对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股民股权确定,试点村的做法是,通过专业合作社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每人1股,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股民人数一定五年不变,五年后,需调整股民人数的,由股东大会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股民通过可增减股民人数。对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分红收益办法,通过专业合作社按股权证发放分红收益到各家各户。为确保集体山林分红收益的落实,试点一开始,积极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将近两年集体山林的采伐收入、林地租金、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收入通过专业合作社来发放,使股民真正享受到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好处,享受到林改带来的实惠,从而积极支持专业合作社,使试点村的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极大提高了村民监督、管理集体财产的积极性,是对集体林地改革的深入和推进。下一步,封开县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封开县林业局 温明红、黄锦明)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