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推进“一消灭,三改造”森林碳汇工程,掀起新一轮绿化连平大行动,是我县“十二五”期间一项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惠民生,建设幸福连平的重要举措。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碳汇造林工作工作,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一消灭,三改造”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主要落实了如下七个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当前我县荒山多、疏残林多、低效纯松林多、低效桉树林多的四多态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造林灭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部署“一灭三改”碳汇造林工作,作出了“推进碳汇造林,建设幸福连平”的重要决策。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钟明同志任组长,副书记黄远程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分管领导副县长谢爱明同志任副组长,县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造林灭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镇、村三级书记抓造林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了《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府[2012]2号)、《关于加快步伐全面推进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决定》、《连平县造林灭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我县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造林灭荒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科学谋划,提早准备。一是做好调查摸底。据调查统计,全县各地类待绿化总面积53.39万亩,其中:宜林荒山荒地18.49万亩,疏残林8.29万亩,低效纯松林25.81万亩,低效桉树林0.8万亩。二是做好规划设计。为确保我县造林灭荒工作的稳步实施,按照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要求,从2012年开始,确定了第一年完成粤赣高速连平段19.1公里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折合面积为17585.7亩和灭荒任务22.29万亩,2013年规划完成灭荒任务24.63万亩,2014年规划完成16.47万亩的总体思路,连续3年对粤赣高速公路、105国道、官灯沿线两旁的重点地段,以及在大中型水库、自然保护区、县城及圩镇周边等生态区位重要的宜林荒山,利用中央、省、市资金实施工程造林;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及发动群众在集体山、自留山或责任山营造经济林、商品林,政府给予适当的种苗补贴;鼓励和引导企业或个体老板在荒山荒地、疏残林地营造商品林、生态林或经济林。对达到封育条件的无林地及部分虽未达到封育条件,但造林难度大、人工种植难以成活的高山远山,规划为封山育林地,并通过采取有效的封禁措施培育成有林地。三是做好苗木配置。为打造森林碳汇精品工程,我县工程造林主要以红椎、枫香、藜蒴、木荷、樟树、山乌桕、相思等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实行多树种不规则混交造林,大力发展种植优良乡土珍贵树种。面上造林和企业个体造林树种主要以红椎、相思、杂交松、湿地松、杉树、樟树、桂花等商品林及桃、李、梅、杜仲、玉桂、油茶等经济林为主的适合我县各镇、村当地群众种植的常见树种。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造林则以百里杜鹃花廊为规划主题,选择杜鹃为主题树种,基调树种选择阴香、火力楠、木荷、罗浮栲、山杜英、米老排等,营建以暖色系为主色调的森林景观。
三、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为确保“一灭三改”碳汇造林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要求各镇各单位都要切实把生态景观林带和造林灭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做好组织发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并与各镇签订灭荒责任书,将造林灭荒列入年度考核。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验收组,加强对各镇造林灭荒工作督促检查,对造林灭荒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进行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较差的镇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通过落实责任,形成了由政府强力主导、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造林灭荒工作的良好工作环境。二是以点带面,高位推动。实行领导挂钩办点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县委和县政府二套班子成员、镇委和镇政府班子成员都要从今年起,连续四年开展领导办造林绿化点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各办一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造林绿化点,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委书记、镇长要办一个面积500亩以上的造林绿化点,挂点领导要加大对建设任务重的单位的督导力度,及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动工作进展,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努力打造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示范作用强的森林碳汇精品工程,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的新一轮绿化大行动。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县开展了生态景观林带启动仪式现场植树活动、2012桃花节领导现场植树活动、3.12植树节造林活动,至3月21日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造林4公里,已种植3000亩,完成消灭荒山1.2万亩,改造残疏林、低效松树林、低效桉树林8500亩。
四、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采取由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多种形式并举的造林机制。一是发挥政府资金作用,用专项资金营造高质量碳汇工程林,组织有资质、有实力的工程队专业造林,由林业局组织实施;二是发动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生、社会团体、志愿者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设先锋林、青年林、劳模林、双拥林、爱心林、纪念林、三八林等;三是鼓励企业、厂矿、私营业主和个人通过捐资、认养、矿山复绿或租地造林等各种形式积极投资造林;四是出台补助政策,把造林绿化与农民致富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林农耕山造林积极性,对主动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在自留山、家庭承包责任山等荒山荒地上造林的,由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利用上级项目资金给予一定的苗木资金补贴,具体政策由林业局汇同相关部门制定;五是引导集体经营的林地,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合理流转林地资源,引进外资造林,促进规模经营。六是鼓励林农自发成立专业合作社,联户合作,联户经营,扩大造林规模。
五、加大投入,确保任务。造林绿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我县把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造林资金投入体系与机制作为造林灭荒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是政府主导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财政的支持;二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县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70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灭荒造林,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招商引资,创新模式,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或造林大户造林;四是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工投劳、以工代赈参加造林绿化。
六、加强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在新造林的同时,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做到造林工作与管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时建设。对新造林地进行封闭管护,实施封山育林,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一是严格控制木材采伐指标,除桉树以外,非重点林区村不下达一般商品林指标,重点林区村不下达阔叶林采伐指标;二是实行封山育林,对未成林造林地、可封育成林地严禁采石、取土、放牧;三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四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治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五是加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护林员管理,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从严惩处。
七、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府网、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造林绿化和低碳理念,形成人人关爱森林、人人参与造林护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既不履行义务,又蓄意阻挠、破坏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造林绿化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连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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