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11时30分许,因村民祭祖不慎,梅江区城北镇岭上村“跌马寨”(地名)发生山火。至4日凌晨1时左右,明火被扑灭。据林业部门测算,过火面积达390多亩。事发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委书记朱泽君作出重要批示:拜祭引发森林火灾实在不应该!应依法依规严惩!各县(市、区)及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4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失火犯罪嫌疑人吴某于前晚11时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据了解,失火犯罪嫌疑人吴某(男,36岁,梅江区人)于4月3日上午9时多与妻子刘某及姐妹等共7人从梅城驱车到岭上村“跌马寨”山上其母金龛处拜祭,其先后用火机点燃香烛和纸钱等物品。大约11时10分左右,吴某等人拜祭后离开现场,但位于金龛前未燃烧完的香烛泪引燃了地上植被,并蔓延至金龛后的山上,从而引发山林大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吴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失火罪。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朱泽君的批示精神,遏制山火再次发生,市林业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同时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对林区野外用火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给予从严惩处。另外,梅江区委、区政府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和森防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领镇村干部和护林员按照责任区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区挂镇领导进行全面督查,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区、镇(街道)和森防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火情,一旦发生山火,立即组织力量科学扑救、安全扑救。
市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清明时节祭祖扫墓,提倡文明祭祀,谨防山火。(海林 志明 向荣 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