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云浮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全省统一行动要求,再次重拳出击,对全市范围内餐饮酒楼、农贸市场迅速拉开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据悉,自11月份以来,全市已查处非法收购、走私、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0宗,共收缴国家野生保护动物661只(条)。
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介绍,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是“2012年冬季行动”的重要内容,自入冬以来,全市已经展开多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正处于秋季候鸟大迁徙时期,一些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等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对全市范围内的市场、酒店、酒楼等场所开展拉网式集中清查,共清查市场52个,清查酒店、酒楼227家,收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死体10只(条),其中大壁虎(蛤蚧)6条,松雀鹰1只、雀鹰2只、领鸺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鼬獾、眼镜蛇、珠颈斑鸠、灰鼠蛇、果子狸、松鼠等661只(条),其中死体173只(条)。依法依规对违法犯罪分子处以林业行政罚款23万元,刑事拘留2人。
据了解,虽然全市候鸟栖息地不多,但是为了确保候鸟越冬安全,云浮市针对候鸟迁徙路径和重要区域加强了巡查力度,同时通过媒体报道、拉挂横幅、标语、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提高市民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良好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方式,加大对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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